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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超短波频率建网审批程序
一、凡需申请使用超短波频率组建通讯网的单位或个人,应向市无委办提交书面建网申请,说明建网的目的、规模、覆盖 范围等。填写《设置无线电台(站)申请》表,并携带企业法人经营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个人身份证 复印件。 二、无委办受理申请后,根据频率资源情况,在10个工作日内给申请者予以答复。对批准建网的,根据通信覆盖范围, 指配相应的频率,开具《无线电频率预指配单》。 三、设台单位或个人根据预指配频率进行设备订购、安装、调试、试运行,填写《无线电台(站)技术资料申报表》、 《陆地移动电台技术资料申报表》。之后,向无委办提交验收申请。 四、无委办收到验收申请后,对通讯网进行验收。审核技术资料申报表的填写内容。 五、验收通过后,收缴频率占用费、注册费,发放《无线电台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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