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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余电台审批程序

一、申请使用业余电台的单位或个人,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业余无线电操作证书》到市无线电运动协会进行审核,

       开具购买设备证明信。

      二、申请单位或个人持购买设备证明信、《中华人民共和国业余无线电操作证书》、《设置个人业余电台申请表》

        、身份证到市无委办申请,无委办在 3 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若批准,开给《设备准购证》。

三、申请单位或个人携带按要求购置的设备到市无委办进行检测,填写《设置无线电台(站)申请》表、《技术资料

        申报表》。填写后到市无线电运动协会盖章。

四、申请单位或个人持盖有市无线电运动协会公章的《设置无线电台(站)申请》、《技术资料申报表》、《设置个

        人业余电台申请表》到市无委办缴纳注册费,领取《无线电台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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