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收藏夹

  【敬请留言

 

            首    页 | 机构简介 | 频率管理 | 政策法规 | 监测检测 | 技术园地 | 通知通告 | 联系我们

   

移动通信基站设台程序

一、移动通信经营者在新设或更改已设移动通信基站时,应提前三个月向市无委办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其站址或更改内容。

二、无委办对申请内容进行审核。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电磁环境测试和设备检测。

三、移动通信经营者按市无委办的批复要求进行建设、调试。填写《技术资料表》。

四、无委办对新建或更改的基站进行验收,审核《技术资料表》,核发《无线电台执照》。

©copyright 2004 by 天津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庆丰路10号 电话:022-60261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