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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400MHz 频段无线接入系统

使用频率的通知

信部无函 [2004]85 号

为支持发展农村和边远地区通信,缓解接入困难问题,根据我国无线电频率实际使用情况,决定在 400 MHz 频段内规划 TDD

方式无线接入系统使用频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使用频率

规划 406.5-409.5 MHz 频段为时分多址 (TDD) 方式无线接入系统使用频率,用于本地公众通信网无线接入通信。

在上述频段内,射电天文业务、固定业务、移动业务均为主要业务,但须对射电天文业务予以保护。

二、具体频率分配、指配和无线电台站管理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负责,应根据需要优先分配给承担

本地区农村普遍服务的电信运营企业。按当地业务需求、组网方案合理指配频率。

频率占用费的收取按国家有关收费规定执行。

三、保护射电天文业务,在贵州射电天文台所在地区,非射电天文业务的其它通信系统不得使用 406.1-410MHz 频率,如产生

有害干扰,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消除。

不得对全球应急救险系统卫星紧急示 位标通信 使用的 406.0-406.1 MHz 频率产生有害干扰,如产生有害干扰,必须采取有效

措施予以消除。

四、在上述频段内,不再指配对讲机频率,现有的合法对讲机用户可使用至无线电台执照有效期满。若新建无线接入系统,应

对现有的合法对讲机用户予以妥善处理。

五、主要无线技术指标

( 一 ) 载频中心频率 (MHz)

载频间隔为 250 kHz 时:

f n =406.625+(n-1) × 0.25 (n=1-12)

载频间隔为 500 kHz 时:

f n =406.75+(n-1) × 0.5 (n=1-6)

( 二 ) 发射功率

基站:≤ 43dBm+2dB

终端:≤ 33dBm+2dB

( 三 ) 频率容限:≤ 6 kHz

( 四 ) 杂散发射:

≤ -36 dBm / 100 kHz (30 MHz – 1 GHz)

≤ -30 dBm / 100 kHz (406 MHz – 406.1 MHz)

≤ -30 dBm / 100 kHz (1 GHz – 12.75 GHz)

特此通知。

©copyright 2004 by 天津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庆丰路10号 电话:022-60261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