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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无线电设备检测服务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你办《关于核定无线电设备检测服务性收费标准的请示》(津无办[2004]59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天津市无线电监测站接受用户的委托,对无线电设备检测可收取检测服务费,具体收费项目和标准见附件。国家 如有新规定,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开展无线电设备检测服务工作,双方应签订委托协议书不得强制进行检测。 三、无线电设备检测服务收费属经营性收费。收费单位应及时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自觉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本通知自2004年自11月1日起执行。
附件:无线电设备检测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
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天津市物价局
附件: 无线电设备检测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
一、无线电设备检测种类 1、新建台站设备验收检测和在用设备检测 2、电磁环境测试 二、无线电设备检测项目 (一)发射设备的主要测试项目 1、工作频率范围 2、频率容限 3、额定输出功率 4、调制特性 5、邻频道功率 6、杂散发射 7、发射带宽 8、根据设备种类不同,需附加的其它测试项目 (二)接收设备的主要测试项目 1、接受灵敏度 2、解调特性 3、选择性 4、同频干扰 5、阻塞 6、互调抑制 7、杂散响应抑制 8、根据设备种类不同,需附加的其他测试项目 三、无线电设备检测服务收费标准 (一)新建台站设备验收检测和在用设备检测收费标准 1、无线寻呼系统 寻呼发射机 900元/台 寻呼接收机 50元/台 2、无绳电话 A、模拟无绳电话 座机 100元/台 手机 100元/台 B、数字无绳电话 座机 200元/台 手机 150元/台 3、FM、AM收发信机 基站 600元/台 车载台 200元/台 对讲机(手机) 100元/台 4、短波单边带收发信机 600元/台 5、数字集群系统 基站 1200元/台 车载台、手机 400元/台 6、模拟集群系统 基站 1000元/台 车载台、手机 200元/台 7、GSM数字蜂窝系统 基站 1600元/台 车载台、手机 700元/台 8、DCS1800数字蜂窝系统 基站 1800元/台 车载台、手机 600元/台 9、CDMA数字蜂窝系统 基站 2200元/台 车载台、手机 600元/台 10、广播发射机、电视发射机 功率小于100W 600元/台 100-1000W 900元/台 1000W以上 1200元/台 11、船舶电台 600元/台 12、微波收发信机 900元/台 13、地球站设备 10GHz以上的地球站设备 1800元/台 10GHz以下的地球站设备 发射功率<80W 1000元/台 发射功率≥ 80W 1800元/台 移动地球站设备 900元/台 14、雷达 1200元/台 15、航空器电台 1000元/台 16、导航设备 1500元/台 17、遥控、遥测、测速电台 400元/台 18、无线话筒、遥控玩具等 60元/台 19、数字无线环路设备 基站 1600元/台 手机 800元/台 20、PHS无线接入系统 基站 1000元/台 手机 60元/台 21、扩频通信设备 500元/台 22、以上未含种类,可按上述类似设备标准执行 (二)电磁环境测试费 微波站 4000元/站 地球站 5000元/站 VHF.UHF基站 3000元/站 移动电话基站 3000元/站 PHS基站 2000元/站 无线通信固定站 2000元-6000元/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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